黄明珠:家庭伦理是个人道德与社会伦理的纽带
作者:黄明珠时间:2003-03-25家庭伦理是个人道德与社会伦理的纽带
黄明珠 美国国际教育基金会
(本篇论文是作者代表美国国际教育基金会发表综合研究的成果)
十多年前, 美国社会各界曾对困扰社会的各种问题的根源进行过十分激烈的辩论,情况是各执一说, 莫衷一是。然而, 到了九十年代末, 社会行为科学界的研究却得出了大致相似的结论, 即诸如青少年犯罪、暴力行为、滥用毒品、虐待妇女儿童、性滥交、性病与艾滋病等等, 都源于家庭出问题。Karl Zinsmeister等学者呈递给政府的研究报告认为, 解决美国社会问题的关键在于重建稳定固的家庭。他说, 堆积如山的科学证据显示, 如果家庭解体, 子女很难免除身心两方面的创伤, 有的创伤是终生都难以平复的。由跨学科的专家学者们编辑的1995年“美国家庭顾问学会”年度报告, 其中有这样的结论: 治疗美国社会弊病的良方乃在于“重新建设婚姻文化”。此外, 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机分校的James Wilson教授的著作“道德感”(The Moral Sense), 或是从社会学者Brigitte Berger的“自由与繁荣的社会根源”(The Social Roots of Prosperity and Liberty) 都可看出他们对家庭的强调。
无论是从社会学或是心理学角度的研究,都一再肯定了家庭对社会的重要性。这是因为美国经历了六十年代性革命的解放浪潮后,数十年里受到社会变革潮流的巨大冲击, 离婚率高的令人惊讶,家庭严重破裂, 而导致的后果。所以, 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 我们就可看到美国社会开始回归传统道德,重新重视家庭。当小布什与克林顿竞选总统时,小布什的政见就强调家庭价值观而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911事件后,也看出美国民众对家庭的思念嚮往的趋势, 从追求个人主义归向家庭主义。
可以说美国近代学者, 从实际的社会惨痛的教训中, 有重新认识到家庭是个人与社会间的关键中介。因此, 本篇论文提出家庭伦理是个人道德与社会伦理的纽带的论述, 并阐明美国国际教育基金会从家庭伦理方面, 对孔子的思想研究的成果。这是因为对家庭伦理的研究,孔子的思想至今仍有他历久不衰的真知卓见, 是西方伦理理论仍然难以相比。
早在大学圣经章就写着:“身修而后家庭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所谓治国必先齐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国。”在大学的治国章中阐明的非常清楚,儒家的伦理观是以齐家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基础。然而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蒙培元曾指出, 儒家的“德治”学说是一种社会政治理想, 并不是一套系统的建构理论。因此在实践过程中, 就有可能出现偏离之处, 而无法完成原本的理想。如何在实践中紧紧抓住孔子思想的核心?
孔子曾指出“仁”是他一切教导的核心。如果丧失了这个核心, 伦理道德就只剩下了没有意义的空壳, 而变成没有生命气息的教条。唯有当其以“爱”即“仁”为动机及目的时, 伦理道德才能发挥其作为成就“爱”的方法及道路的功能, 而成为人生最宝贵的学问。
格物、致知、诚意、正心, 都是为了能够修身养德, 目标就是成为君子, 也就是“仁者”,
仁者爱人, 仁者就是能够爱人的人。每个个人都应该致力修身养性培养自己的品德, 能够做到身体力行, 知行合一, 才是一个有能力爱、有基础爱人的人。因此一个人为什么要成为一个遵守道德规范的人? 为了成为有能力而且值得被爱的人。
所以孔子讲仁爱, 事实上就是把仁爱当作是最高的价值观。 在现实的经验中, 我们也是可以体会到“爱”是人生最重要的价值。人类的生命在爱中诞生, 在爱中成长, 并渴望在爱中生活、在爱中去世。人类为了爱可以心甘情愿地奉献牺牲, 甚至抛头颅洒热血也在所不惜。任何一个人, 纵使生活在一个和平与富足的环境里, 如果缺少了爱与被爱的对象, 任何人都会感到孤独寂寞, 心灵无法产生动力, 生活也找不出乐趣与意义。这是因为人类心灵最基本欲望是爱。这种对“爱”的欲望及敏感性是人类独有的天赋, 且是人性及人格的最核心要素。
然而, 爱的发动是需要有相对者, 必须经过爱的主体与爱的对象之间产生受与授的作用力过程才能产生爱的能量; 但在爱的对象出现而使爱的能量得以启动之前, 每个人在自己心灵里必先已拥有使爱成为可能的原因性要素, 这种要素就是情的要素。在国际教育基金会的研究中称之为“心情”。这也是孟子观察到的“恻隐之心, 人皆有之”,是与生俱来的。“心情”是爱的泉源与动机。正因人人皆有这种与生俱来的心情要素, 使人人皆具备了去爱及关怀各种生命与事物的可能性。也正是这种心情要素, 使得每个人都有可能培养出德性。人类正因为拥有了其他万物所不具备的深刻心情要素, 因而可以立足于宇宙的核心而成为万物之灵。孔子说: “天生德於予”, 实际上指的就是天赋的心情要素,因为德是“发乎情,止乎礼”。而心情应是随着人生的成长而趋于成熟, 才能使人的德性趋向完美。否则孔子也不会说自己是:”三十而立, 四十不惑, 五十知天命, 六十耳顺, 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
人虽然有天赋的心情与德性, 却象是一颗种子, 需要灌溉施肥, 否则难以开花结果。培养人的仁爱之心与德性, 最开始也是最重要的地方, 就是家庭。家庭应该是人类学习爱及学习人际关系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学校。爱、尊重、体谅与包容等种种美德无法僅从教科书上学到, 而是要在现实生活中通过体验与实践才逐渐学得的, 家庭生活的质量主要是由婚姻的质量来决定。一个家庭是否真的可以是爱的学校, 关键在于家庭中的父母。也就是说, 男女结婚成立家庭, 生下孩子后成为父母, 是否能以自己的生活为内容教养孩子, 以身教及言教来为子女树立爱心及德性的榜样? 故说身修而后家齐。国际教育基金会认为这指的是使家庭成为爱的学校, 成为能够培育出身心健康有德性的人才提供给社会。这样的家庭才是建设健全社会国家的良性细胞, 而不是癌细胞, 促进人类繁衍发展的良性循环, 代代相衍。
孔子认为仁爱的最高境界是爱天下之人, 孔子一生奋斗的最终目标是使天下归仁, 实现世界大同。孔子自己就是以身作则不断地身体力行仁爱之学, 致力克己复礼以求仁。他心怀重大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孜孜治学有教无类, 且仆仆风尘地周游列国去游说诸侯, 劝导他们要仁民爱物施行王道。孔子的心胸毫无疑问是悲天悯人极其博爱的, 但他教导人们学习爱的方法则是以家庭为中心, 由内及外, 由近及远, 由亲及疏,一步步扩大延伸出来的。他主张:“亲亲、仁民、爱物”, 是认为能够爱自己亲人的人才可能真正去爱无亲无故之人; 同理, 能够爱人类同胞的人才可能真正对其他万物具有爱心。这种主张并非教人要“先私后公”, 更非以差等以爱为目标, 乃是为了培养爱的能力必须经过循序渐进的步骤。人类在学习任何事物或发展自己的任何能力时都有一定的方法及过程, 不能好高骛远更不能一蹴可及。
事实上, 这是孔子学说非常伟大的地方。早在两千五百多年前, 孔子就已洞察到家庭伦理人际关系秩序的建立, 可以使家庭自然成为最初最早的学习爱的学校。人际关系在西方是平面的观念, 喜爱以朋友相称,父母与子女之间也爱以朋友相称,关系过于单一。而在孔子的儒学中却是立体的观念,因此是多样而全面的。孔子提出长幼有序、夫妇有别、朋友有信,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东方的伦理当中人际之间的关系是有纵向与横向的观念, 故存在着纵向秩序与横向的秩序;纵向的秩序就分出了上对下的爱及下对上的爱两种,其基本型以父母之爱与子女之爱为代表;横向的秩序则分出左右与前后的两种爱,其基本型以夫妻之爱与手足之爱为代表。
这四种爱的形式及内容是不同的, 随之这四种爱的表达方式及态度也有差异:上对下的爱所表现的形式是慈爱、关怀、照顾、引导、牺牲、保护等, 下对上的爱表现出来的形式是忠诚、信赖、服从、尊敬、谦恭等。当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上司与下属之间, 能够建立起纵的秩序并按照这种秩序的礼仪规范来互动时, 纵向之爱就能在两者之间无碍地授受流动, 于是能够建立起一种和谐、亲密、深刻、有活力的纵向关系。
前后的手足之爱, 表现形式是互助合作、忍让、尊重与共享等等。而左右的夫妻之爱是比手足之间的关系还要平等,应该是肩并肩的, 丈夫代表右半边, 妻子代表左半边; 平起平坐, 同进同退, 夫妻共享一切, 并且可以互相代表对方, 是一种最平等且最亲密的关系。
这四大基本型的爱,可以扩大延伸到社会中所有的人际关系, 借以确立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位置关系进而建立社会团体的秩序。但正如家人之间的关系是以爱为动机一样,所有的秩序规范都是为了保障人际之间爱的授受能够顺利进行。这是儒家特有的伦理观,它指出了达到世界一家的方法。这种伦理观是西方的伦理观所欠缺的。
西方的伦理观并不是建立在家庭的基础,追求的价值观着重在于横向的价值观,平等、自由、民主,在欠缺纵向价值观的支撑成下,冲突产生时难以协调而且容易迷失方向。但是着重上下、前后、左右和谐的家庭伦理观,则是兼容并蓄,重视和合。因为我们知道在任何相爱合一的关系里, 爱的主体与爱的对象之间进行的是一种自由且多角度的立体性授受关系, 而不会是永远停留在一条单向线或一个平面上的呆板无变化的授受关系。
孔子强烈主张“依礼而行”。认为不同等级、不同位置的人都要谨守自己的立场,不得逾越身份或违反名份,因而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其实这种要求是双向的,其着眼点并非为了维护宗族或封建制度,乃是为了在人际之间建立真诚相爱的关系。所以才有:“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父亲慈爱,孩子才会孝顺;哥哥友爱弟弟,弟弟才会回敬哥哥。为了在家庭里建立和睦的关系,不得不要求规矩,因此家庭伦理是以秩序为基础的。在家庭中,规定父母、夫妻、兄弟姐妹、子女等明确规范内容的就是伦理,规范的依据就是次序。没有次序的地方不会有规范,就会有冲突,人与人就无法建立亲密持久的关系。当人们认识到人际关系中位置与秩序的设定,最终目的是为了完成爱,就容易理解约束个人行为的礼仪规范是为完成爱而服务,而不会成为礼节规范的奴隶。因为礼仪规范只是手段,爱才是目的。伦理不仅仅只是礼节规范,明确责任,更重要的是能够使当地表达爱。
家庭中作为爱的典范者应当是父母,但是父母之爱的品质有赖于夫妻之爱为基础。中庸上记载:“君子之道, 造端乎夫妇; 及其至也, 察乎天地”可见儒家早已认识到君子之道是从夫妻的关系开始的。由于家庭是由婚姻开始的, 夫妻之爱的品质决定了家庭之爱的品质。在所有的爱中, 唯独夫妻之爱为男女两性之爱, 是分别以阳性与阴性的立场来相对的。为了达到亲密无间的程度,合二为一互相成为对方的另一半,那么夫妻之爱就必须是独占的、排它的、专一的、不变的。任何第三者的存在都会影响到夫妻之爱的亲密度及深度,无论这第三者是在婚前或婚后出现的。因此婚前守贞婚后忠贞对保障夫妻之爱的品质非常重要。夫妻之爱要求双方都要完全地投入自己, 并且要求双方都要彻底的忠诚。
每个人在家庭中就应当受到良好的心情教育与规范教育。一个在家庭中受到良好教养而遵守家规的子女,长大成人后自然能够适应社会几国家的规定与要求。换句话说,一个良好的家庭人自然地会成为良好的社会人与国家人。于是孔子主张学习孝道是学习所有德行的第一步,他指出:“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又说:“入则孝,出则悌”,并也指出孝道的基础是发自内心的真实感情,否则就丧失了意义:“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国际教育基金会进一步提出家庭既然是爱的学校,就应通过四大爱的学习来成熟心情与人格:子女之爱,手足之爱,夫妻之爱,父母之爱。也就是说人是通过人生道路上的四种基本人际角色的学习而成长成熟,其他的人际关系立场可说是这四种角色的延伸或变形。这四种关系角色在绝大部分的家庭中都具备着,这四种基本类型的爱最主要是在家庭生活中学习的,而学校可以强化并且应当强化这种教育。学校应当是一个大家庭,师长象父母,同学象手足。尤其对独生子女来说,同学关系是手足关系的代替,因此老师应当给予学生尽心的指导培养学生当中的手足之爱。
并强调一点,前文提过,人类一切心灵的天赋与能力最初都是以一粒种子的状态存在,所以需要受到正确的教育并做出不断的努力,在经过一定的时间过程充分实践体验后,某种潜能才得以发展成熟。因此,每个人虽然天生都拥有心情要素,因而与生俱来有对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的天伦亲情,但这种天伦之爱的能力是否能发展成熟还有赖于教育及努力,即使父母之爱这种伟大的天性也不例外。人并非一生下孩子就会自动地成为理想父母,有些人甚至一辈子都当不成好父母,儿孙满堂而仍幼稚自私的人也不是没有。“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句话只是指着动机与本性而言,至于如何成为成熟优良的父母,还得为人父母者不断地学习及努力,就与在其他人际角色上必须做出努力的道理一样。
因此,国际教育基金会提出真父母、真老师、真主人的三大主体思想作为个人角色学习追求的目标。在体验各种心情领域的成长过程中,一个人逐渐学习成为完美的爱的主体—即成为真父母、真老师、真主人—这意味着在知情意三方面都达到成熟。也就是说,一个人为父母之前就应努力地修身,成为具备有真爱能力的父母,能够无私地为子女而不断地投入自己;在这同时也能够成为真老师,具有真正的智慧指导子女行走正确的人生道路,并且能够在日常 生活中成为人格典范,以身作则地教养子女;此外还应是真主人,具有坚强的意志而拥有彻底的责任感,为了子女的未来及全家人的幸福,尽全力保护、照顾、培养他们,使子女长大后能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并使自己的家庭能成为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基础。当一个家庭中的父母成为以上所述之真父母、真老师、真主人集为一身时,此父母即好比家中的实行仁道的君王治理全家。父亲是国王,母亲就是皇后,每个儿女就是王子或公主。在帝制社会里,只有一个人可以当国家的国王或皇后,甚至在现代的民主体制里,只有一个人是总统或首相。但在真爱的婚姻与家庭里,每个人都可以体验到皇家一般的爱;子女尊敬父母就象在尊敬国家的国王与皇后,父母则视子女为王子与公主,了解他们宝贵的价值。
就象在帝制时代一样,家庭成员并不是由选举而定的,因此需要学习关爱自己家庭里的任何一个人。这种情况正是为进入家庭以外的人生场合的最佳训练,因为无论是在求学时还是在工作中都不是由自己选择同学或同事,家庭是各种关系得以全方位展开的环境。若从儒家的学说来看,正如四川大学哲学系邓曦泽教授的论文“略论内圣外王的多重含义—从德治的角度看”中提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可以归为内圣阶段,齐家、治国、平天下可以归为‘外王’阶段。孔子修德的理想在个人方面成为君子,在家庭方面就是成为真实的父母。父母就是家庭中的‘王’,受到全家庭爱戴与敬重的‘王’。到社会才能成为正式的领导,以德服人,以爱领众。也如蒙培元教授提到“‘外王’之学则是解决客观的社会组织结构方面的问题,属于公共事物,因此需要一系列客观理性法则以及程序化的规则”。做父母的在家庭中,自然需要为全家人客观合理地来协调处理好全家的公共事物,自然必须具备做领导的能力。
再者,儒家的“家齐而后国治”教导不仅是期望“忠臣出于孝子之门”,而且还更是期望家庭中集老师、主人一身的真父母能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推己及人”,“先天下只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在社会中,在国家里出现能以德服人,以仁爱治理社会与国家,进而平天下的王者。由此看来,家庭不仅是爱的学校,也是培养社会国家领导人的学校,培养王者的学校。所以才能成为健全稳固社会的基础。
所以虽然孔子讲的爱是有亲近远疏之分,而形成阶级与层次,但孔子讲的爱却是“先人后己”。问题的出现是在于每个位置上的人是否尽到该尽的责任,而不在于亲近远疏之分。另外,在此还要澄清的是孔子教导“子为父隐,父为子隐”同样也非主张循私护短或纵容亲人,而是强调伦理道德教育主要乃由家庭来负责,“隐”了之后必须负起劝善导正的责任。孔子主张当君王有错时臣子要进谏,而不犯上;父母不对时儿女要提醒,这才是真正的忠与孝;并且主张交朋友也要“友直、友谅”,指出人与人之间一方面要直言不讳,另一方面同时也要包容体谅,其目的乃是帮助对方改变。孔子一贯主张待人处世之道是忠恕并济,而说:“仁者,忠恕而已矣”。
因此国际教育基金会提出的家庭伦理汲取儒家伦理观后,指出真正可作为个人道德与社会伦理的纽带的家庭伦理,是以真爱为中心的家庭伦理观,以建设真家庭作为“以德治国”“以德平天下”达到世界大同、世界和平理想的基础工程。强调真家庭以表示有别于有名无实的家庭,为有名有实、真正具有真爱的家庭。在此家庭中,父母为真实的父母,夫妻为真实的夫妻,手足为真实的手足,子女为真实的子女。家庭是一个小社会,而社会是一个大家庭。社会里的人际关系是家庭里人际关系的扩展,社会里的爱是家庭之爱的延伸。伦理是用以规范爱且引导人实践爱的宇宙法则,而家庭伦理是一切伦理的基础。
伦理的建立是根据位置之间应有的秩序。在今天许多的家庭里,父母与子女之间、丈夫与妻子之间、兄姐与弟妹之间的秩序都被忽视了,结果不仅使家庭陷入无序混乱的状态,同时也造成社会秩序的崩溃。原本应成为社会秩序基础的家庭,反倒成了使社会秩序解体的起点这不得不令人日、深感痛心且忧虑。此外,由于“性”是夫妻之爱的亲密表现形式,因此爱的秩序与性的秩序紧密相连。规定人际关系形态的伦理是爱的秩序之规范,同时也是性的秩序之规范。今天在许多的社会里,性的秩序崩溃了,种种不伦的关系变得稀松平常。性秩序崩溃的主要原因是传统伦理观没落以及刺激感官的性文化泛滥,在这样的环境里,“性”的神圣意义荡然无存,有时甚至堕落到不忍卒睹的地步。在今天社会重新确立“长幼有序、上下有别”的伦理秩序,建立“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伦理规范,使父母之爱、夫妻之爱、手足之爱、子女之爱能和谐运作,实在是当务之急。这一切的努力要从家庭中开始,而个人的理解与决心是关键。因此孔子主张:“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实在是洞察天理的深刻智慧与千古不移的至理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