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伟希:“赞天地之化育”
作者:胡伟希时间:2003-03-25“赞天地之化育”
——论儒家思想的生态学意蕴
胡伟希 清华大学哲学系
对中国儒家来说,“赞天地之化育”是一价值论原理 。从环境伦理的角度看,这一命题较好地解决了当代西方环境伦理学中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中心主义的对立。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观容易导致人与环境的对立,无法彻底解决环境伦理中的人与自然如何和谐相处的问题。而从自然中心主义出发,则很容易导致一种否定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甚至连人类致力于保护自然环境的实践都会加以否定的观点。“赞天地之化育”这一环境伦理思想既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亦非自然中心主义的;它以“天人合一”思想为依托,以“民胞物与”作为 追求的思想境界,既考虑到自然界的价值,同时亦充分考虑到人类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它在尊重自然价值的同时,包含着对人类尊严与人类价值的高度肯定。它的核心思想是:人由于其“理性”的发达,它较之地球上任何其他生物物种都肩负起更多与更高的保护地球与维护自然物种和谐发展的道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