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明:孟荀兼容说

作者:时间:2024-09-12

原载:《走进孔子(中英文)》2024年第3期。

作者:宋志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两军对战的视域中,荀子被捧到九天之上,让他坐上“唯物主义”的宝座;孟子则被贬到九天之下,冠以“唯心主义”的恶赐。荀、孟被组成“对子”,让其永远处于尖锐的对立状态,非得拼个你死我活。在讲究“两个结合”的新语境中,这种孟荀对立论该退场了,笔者主张代之以孟荀兼容说。无论孟子还是荀子,他们其实都是先秦儒家营垒中的大师,都对儒家思想发展做出过杰出贡献。孟子接着孔子的仁学讲,把孔子的初步想法变为系统的理论,着重阐发内圣学;荀子则接着孔子的礼学讲,在孟子内圣学的基础上阐发外王学,把孟子的理论变成一种可行的做法,终于找到一条把儒学落到实处的路径。

孔子的人道学有两个基本点,其中“礼”是对前人的继承,而“仁”是他自己的创造。可惜老天未“假以时日”,使他来不及把“仁”和“礼”都讲透彻,这就为后儒留下了发挥的空间。孟子把仁学讲到位,使之从儒家的伦理规范进一步升华为哲学理论,这就是“性善论”。其实,在孔子那里已有“性善论”的萌芽。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从“性近”到“性善”,其实只有一字之差。而孟子终于把这个萌芽变成大树,找到了“仁”的前提。“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孟子·滕文公上》)究竟该怎样理解孟子所说的“善”呢?有人把“善”解释成“美”或“好”,这固然不能算错,但这只是同义反复而已,等于什么都没说。

笔者认为,孟子所说的“善”就是合群体性或合社会性:凡是维护群体利益的行为,皆属于善;凡是违背群体利益的行为,皆属于恶。在“利群”这一点上,孟子同孔子大体一致,但孟子讲出了人为什么必须恪守仁的道理,而孔子没有做到这一点。孟子坚信,人有善的本质,且人天生具有向善的能力,正如水往下流一样,他将之称为“良能”。而人又天生具有道德意识,这就是孟子所说的“良知”。孟子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尽心上》)“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本质规定,而“良能”“良知”则是第二个环节,“四端”是第三个环节,儒家道德规范是第四个环节。孟子的最终结论是:“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如果说儒家的伦理体系好比一棵大树,那么性善就是树干。倘若没有这个树干,其他一概无从谈起。

古代先哲没有能力解决人何以为善这道难题,大多数民族都到人性之外寻找答案,走外在超越的路。例如:基督教主张原罪说,否定人生价值,到上帝那里寻找善的根源;佛教则秉持“人生是苦”说,也否定人生价值,到彼岸寻找善的根源。而孟子肯定人性善,肯定人生价值,只在人性之中寻找答案,开辟出一条内在超越的路。孟子有时把人性善归结为天性善,他说:“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孟子·告子上》)“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但孟子其实只是把天视为人性善的担保者,并不承认天是人类命运的主宰者。可以说,孟氏儒学始终保持着哲学的微笑。

孟子所说的人性善,其实是一种理想主义预设,其本意是人应该善。孟子心目中的理想人格,就是至善的圣人。至于凡人,其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既有君子,也有小人:不能一概而论。“性善论”只适用于君子,不适用于小人。但孟子辩称,即便凡人有恶的一面,也不能推翻“性善论”,比如:牛山原本郁郁葱葱,可是现在竟变得光秃秃的,难道这符合山的本性吗?滥砍盗伐、牛羊啃噬才是病根所在,与山的本性毫无关系。同样道理,小人流于恶,乃欲望泛滥所致,与性善毫无关系。性善仅是圣人“应该如此”的价值判断,同凡人事实上是善抑或恶,毫不相关。(参见《孟子·告子上》)

孟子深化了儒家的仁学,却忽视了儒家的礼学。他把侧重点主要放在仁学上,很少论及礼学。孟学有浓重的理想主义色彩,却缺少操作性。孟子率领车队游走于各诸侯之间,到处“兜售”仁学理论,却遇不到“买家”。孟子夸张地说,只要掌握了仁义,民众凭借手中的木棒就可以击退敌人的坚甲利兵。孟子只鼓励人们主动向善,却忽视了如何使人被动不为恶的问题。诸侯们虽然对孟子表示敬重,觉得他说的有些道理,却不打算采纳他的学说,也不准备起用他。孟子终生只混个“客卿”的位分,也就是个空名,从未获得正式的官位。司马迁对孟子的评价是“迂远而阔于事情”(《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意思是:虽然孟子说得很漂亮,但其思想主张难以实行。

荀子正是抓住孟子谈礼学不够充分这一点,才把孟学从系统理论变成实际做法。荀子不再像孟子那样沉湎于理想主义,而是试图从现实主义的角度考察人性。从现实主义的角度看,笼统地说人性善,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因为现实中的人性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针对恶的一面,必须设置礼义对其加以防范,使人被动地不为恶。荀子同孟子一样,也承认人是一种群体性的社会存在。论力气,人显然没有牛大,却能驯服牛;论速度,人没有马跑得快,却能驾驭马。这是什么缘故呢?奥秘就在于人可以凭借群体的力量征服牛、马。而人为什么能结成群体?这就在于人懂得礼义。有了礼义制度,就可以“名分使群”,就可以分工协作。人和其他动物不同,乃是文化存在物。既然人是文化存在物,就必须设置相应的礼义制度。荀子同意孟子的说法,认为人结成群体必须以“善”为前提。一群骨子里“性恶”的人,怎么可能抱成一团呢?从荀子“人能群”的论断中,我们不难发现,荀子是有条件地认同“性善论”,并不是孟子的反对者。

荀子没有推翻孟学,而是推进了孟学,把孟子没有讲透的道理讲透了。荀子指出,凡人免不了有恶的取向,如果放任开来,后果不堪设想,例如:凡人见到好吃的东西,会抢着吃;见到重体力活,会绕开走。这就是荀子所说的“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荀子·荣辱》)和“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荀子·性恶》)。但正是因为设置了礼义制度,才没有这些情况发生,由此可见: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荀子·性恶》)

荀子和孟子一样,都以是否维护“合群体”为善的尺度。恶和善相对而言,恶必须以善为前提,善却不必以恶为前提。荀子的善恶观,肯定制定礼义规则的圣人是至善的,主张克治恶的取向,使群体利益得到维护。在教条主义者擅权的时代,不知何人发明了“性恶论”一词,硬扣在荀子头上,使其思想面貌被严重歪曲。笔者在《荀子是性恶论者吗?》[《走进孔子(中英文)》 2022年第4期]一文中,驳斥了这种“左”的论调。孟子强调圣人至善,但他并不否认凡人中的君子、小人之别,孟子同荀子并没有原则分歧。只不过孟子出于理想主义,荀子出于现实主义,二者并非势不两立。他们的共同立场都是维护社会群体,殊途而同归。笔者认为,孟荀之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兼容关系。孟子出于“性善论”,只有“软”的一手,显然难以操作实行。荀子出于“人性有恶论”,却有“软”“硬”两手,主张“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荀子·大略》),荀子的政治设计比孟子更有可行性。

出于政治儒学的考量,汉代经学家根据时代需要,把孟、荀综合起来,创立了“性三品”说。董仲舒认为,不能笼统地说人性善或人性恶,要因人而论。有的人属于“圣人之性”,可以自觉践行善,自然无需治理。从董仲舒对圣人之性的预设中,我们可以看出孟子“性善论”对他的影响。而有的人属于“斗筲之性”,业已定型,深陷于恶,不能自拔,也无需改造,直接消灭就行了。从这种预设中,我们可以看到荀子“人性有恶论”对董仲舒的影响。当然,大多数人属于“中民之性”,经过教化可以向善,缺少教化也可能流于恶,这些人才是被统治的对象。针对“中民之性”,执政者必须采取教化与惩罚并重的两手政策。由此,经学家的政治哲学变成了为执政者所推崇的官方哲学。刘氏王朝也因之延续数百年,避免了二世而亡的历史覆辙。

出于人生哲学的考量,宋代理学家把孟、荀对立起来。为了回应佛教的彼岸说,他们必须搭建儒家“极好至善”的精神世界。因此,他们不得不把目光投向孟子的“性善论”,并排斥荀子的“人性有恶论”。宋代理学家极力抬高孟子,将其书列为“四书”之一;将其人尊称为“亚圣”,仅次于孔子。然而,他们对荀子大加贬抑,将其赶出从祀的孔庙,并抹去其“七十三贤”的头衔。在朱熹眼中,荀子“全是申韩”,“大本已失”,“不须理会荀卿,且理会孟子性善”。(参见《朱子语类》卷一三七《战国汉唐诸子》)鉴古知今,我们不能重蹈宋代理学家的覆辙,必须重新审视孟、荀之间的兼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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