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杰教授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动力
作者:《人民日报》时间:2003-05-16罗国杰教授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动力
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于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反对一切腐朽思想的侵蚀,提高中华民族自立、自尊、自强、自信的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但在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文化建设上也呈现出明显的进步,人们的精神生活日益丰富多彩。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公民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大大改善了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对经济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伟大的事业要取得成功,必须有强大的精神力量作支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更需要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来支撑。在当前,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就是弘扬和培育支撑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精神力量。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自古至今贯穿中华民族精神的一根极其鲜明而清晰的主线,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都是紧紧围绕着这一主线而丰富和发展的。爱国主义是维护中华民族各民族之间的团结,维护祖国的统一、安全和稳定的最重要的精神力量。当代中国的爱国主义,是传统爱国主义的新发展,是时代精神的体现。这一爱国主义同爱社会主义密切联系在一起,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爱中华民族、爱社会主义三者是统一的。
中华民族精神具有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团结统一”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几千年自强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生活在中国的各个民族之所以能亲密无间,都同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弘扬和培育“团结统一”的民族精神,对于加强各民族的精诚团结、广大群众的同心协力和全国人民的同心同德,更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民族的团结”、“国家的统一”,不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要条件,也是和平统一祖国的强大精神力量。
“爱好和平”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所形成的民族精神。中华民族以热爱和平著称于世,以平等待人为世界各国所称道。“和为贵”,是中华民族为人处事的一个基本准则。在各民族之间,强调要友好相处,“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在人和人的交往和相互关系中,强调要“和气致祥”、“和气生财”;在社会生活中,主张“政通人和”;在国与国的关系中,主张“协和万邦”、“和平共处”,反对一切形式的侵略战争,反对“以强凌弱”,主张国家不分大小,都应平等相待。
“勤劳勇敢”是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在艰苦的自然条件和严酷的社会斗争中锻炼和培育的一种吃苦耐劳、艰苦奋斗、不畏艰险、勇于攀登、俭朴勤奋的不屈不挠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弘扬“勤劳勇敢”的精神,尤其有着重要的意义。
“自强不息”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一个极为突出的方面。在长达数千年的历史中,形成了中华民族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知难而进、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精神。自强不息,就是要自立、自信,发奋图强,知难而进,前仆后继。只有自强不息,我们才能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不囿于陈规而勇于创新,不自满自足而谦虚谨慎,在当前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有没有高昂的民族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尺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伟大进程中,我们一定要坚持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
《人民日报》 (2003年01月07日第九版)